法制晚報訊(記者 洪雪) 為輓留心愛的女子,22歲的楊猛當街持刀脅迫,在與警方對峙usb一個多小時後被制服(本報曾報道)。記者今日獲悉,法院一審以綁架罪判處楊猛有期徒刑5年。
  事發
  與“女信用貸款友”爭吵 拿刀挾持對方
  河北人楊猛從小隨父母來京,因父母忙於生意,楊猛小學六年級即輟信用貸款學。後楊猛常泡在臺球廳,幫人碼球。幾年後他還在臺球廳當起了陪練,一個月賺2000多元。
  檢方指控,2013年1月10當鋪日,楊猛在本市丰台區東大街地鐵站、房基大廈內等地,因感情糾紛使用刀具挾持被害人張某某作為人質,並與警方對峙。後被抓獲。
  據證人證言顯示,事發時,楊猛與小張爭吵很厲害,後楊猛從後面摟住女孩兒,手持尖刀頂在小張的脖子上。僵持一陣後,他們進入附近一家賓館。其間,楊猛多次高喊“為房屋貸款了愛情”。
  隨後民警趕到,但楊猛情緒激動。 其間,兩組狙擊手在周圍就位,其中一狙擊點距兩人身處的賓館門不到20米。但警方選擇儘力勸說。
  隨後,兩名化裝成工人的特警靠近楊猛。另一名正勸解的特警見時機成熟,突然沖入,幾人一起將男子推靠在牆上,將女孩救出。
  起因
  相識7天 發現“女友”有曖昧短信
  楊猛稱,自己是在去年8月從網上認識的山西女孩小張,後在楊猛多次要求下,小張同意來京見面。
  今年1月2日,小張說自己已買了第二天來京的火車票。楊猛知道後特別高興,頭一天晚上就去接站,為接“女友”等了7個小時。
  見面後,兩人便住進了賓館。楊猛說,因小張身上只帶了幾十元錢,兩人隨後的花銷都是他一個人出。
  “我覺得在她身上花錢值得。”交往過程中,楊猛曾表示,“我好好找份工資高的工作,到時候娶你。”
  然而見面後第七天晚上,因看到小張手機上有條給別人發的曖昧短信,楊猛隨即把手機摔了,並將小張的衣服撕破。害怕的小張趁楊猛熟睡時,給楊父打了電話,說明兩人之間的事,並提出想要回老家。
  於是,楊猛的父親帶著小張前往火車站,楊猛的母親則到賓館內勸說兒子放棄這段感情。隨後就發生了劫持案。
  法庭審理
  獲被害人諒解 故輕判
  在法庭上,楊猛多次表示,“其實當時我說了,我真的無心要犯法,我只是想證明一些事情。想告訴她,我特別愛她。我希望能感動她,讓她留在我身邊。”
  法院經審理認為,楊猛不能正確處理感情糾紛,綁架他人作為人質,其行為已構成綁架罪,屬情節較輕,應予刑事處罰。鑒於楊猛能夠當庭自願認罪,認罪態度較好,且得到了被害人的諒解,故對其酌予從輕處罰。
  最終法院以犯綁架罪,判處楊猛有期徒刑五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一萬元。文/記者 洪雪  (原標題:持刀“輓留”女友 獲刑5年 案發時曾與警方對峙一個多小時 後被化裝成工人的特警制服 一審認定綁架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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