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近日,中共南昌市委組織部聯合南昌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出台《南昌市市直機關公務員輪崗交流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引發熱議。辦法稱,擔任同一科級領導職務滿5年的,具有人、財、物管理,執紀執法、項目審批等重要職能的內設機構連續工作滿10年的公務員,應當進行輪崗交流。
  有網友表示,該辦法能有效預防腐敗,避免人情網與關係網。也有網友稱,這樣會影響工作進程。新京報記者致電南昌市組織部幹部綜合處(公務員管理辦公室),一負責人介紹,此辦法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的相關規定製定,併在出台前徵集過各單位意見,多數人員表示支持。新京報見習記者 李相蓉
  能防公務員搞“小圈子”?
  “一個人在一個地方待久了,多少會有些圈子。” 南昌市組織部一相關負責人向記者表示,制定該辦法,首先是出於防腐敗的考慮。
  該負責人稱,這樣可以從制度上預防腐敗,防止一些關係網的形成,建立廉潔的公務員隊伍。其次,是對公務員的鍛煉提升,公務人員可以學習一些新的業務與知識,一定程度上充實自己。
  該負責人還稱,公務員往往只負責自己崗位的事情,與其他部門鮮有溝通,這樣還可以促進整個單位的內部團結。
  按規定,該輪崗交流,是在規定的編製限額和指數內,在同一單位內的同一職務層次、不同職務之間進行轉換崗位任職。
  公務員擔心調至不滿意部門
  南昌市一公務員擔心,自己在調崗時,會調至不滿意的部門。對此,上述負責人表示,職位調整主要由所在單位安排,但也會征求公務人員的意見,這是一個雙向的選擇過程。在調整崗位時,也會根據公務人員的專業與特長來進行職務的調整。而對於借輪崗交流突擊提拔或者超職數配備幹部、借輪崗交流對公務員進行排擠或者打擊報複的行為,辦法表示,會追究相關責任。
  原崗位工作不會影響
  至於是否會影響工作這一問題,上述負責人稱,在辦法中有規定,輪崗交流的公務員每年度不得超過本單位科級及以下在崗在編公務員人數的30%,其中科級幹部不得超過科級領導職數和非領導職數總數的20%。這裡的人數限定,是為保證大部分人員還留在原崗,以使人員變動時不影響工作進程。“特殊崗位也會靈活考慮。”
  中國行政體制改革研究會副會長汪玉凱表示,公務員輪崗交流這一話題已被討論好多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就有相關規定,擔任領導職務的公務員在同一職位上任職五年以上,原則上要實行輪崗。擔任某些工作性質特殊的非領導職務的公務員的輪崗,人事部門可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原標題:南昌防腐新規:公務員任職10年需輪崗)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spohexq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